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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泰州市沿江港口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3-06-08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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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加快推动泰州市沿江港口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推动泰州市沿江港口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动我市沿江港口高质量发展,根据《内河航运发展纲要》(交规划发〔2020〕54号)、《长江干线港口布局及港口岸线保护利用规划》(交规划发〔2022〕110号)、《江苏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苏交港航〔2020〕23号)、《关于进一步推动港口岸线资源集约高效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港管委〔202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集约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智慧发展、安全发展,聚焦关键环节,补齐发展短板,加快实现全市沿江港口高质量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二、总体目标

巩固提升泰州港重要枢纽地位,积极发展江海河联运,着力促进现代物流业、高附加值临港工业以及现代航运服务业等优质临港产业发展,加快推进转型升级和资源整合,全面提高港口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打造高端化要素集聚港、优质化产业支撑港、现代化绿色智慧港,助力全市经济社会更高质量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

1.推动港口管理委员会实体化运行。充分发挥市港口管理委员会高位统筹协调作用,对港口重大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港口岸线开发利用、重点临港产业的招引等实行统一协调推进,提高资源利用的统筹性、合理性和科学性。2023年,市港口管理委员会实体化运行,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责任单位:市港口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增强国资国企在港航领域的投资运营能力。充分发挥国资港口企业在港航领域的带动引领作用,突出港口、航运、贸易协同效应,大力发展港口业务,提升竞争力,掌握主动权。推进市属国企参与港口投资建设与运营管理,对沿江存量港口资源进行统筹开发和保护,对低效利用的港口资源进行统一整合。到“十四五”期末,国资国企在完善港口功能、盘活港口资源和提升港口经营水平等方面发挥核心作用。(责任单位:市国资委、交产集团,沿江各市(区)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以下均需沿江各市(区)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3.建立港口资源利用动态评估机制。根据国家有关岸线保护与利用的各项规定,以及《江苏省港口岸线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15号)、《关于进一步推动港口岸线资源集约高效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港管委〔2022〕2号)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以“米均论英雄”为抓手推进港口岸线集约高效利用,成立“米均论英雄”工作专班,建立泰州市沿江港口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开展港口岸线使用效益评估,完善资源使用的准入和退出机制,推动港口岸线资源整合。以企业单位资源产出效益为核心,设立经济效益、作业效率等指标,结合社会效益、生态环保及智慧化水平等因素,综合衡量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其结果作为要素资源差别化配置的重要依据,并与政策扶持、行业治理等挂钩。2023年6月,建立沿江港口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并完成评估。2023年12月,建立港口资源使用准入和退出机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应急局、统计局、税务局、泰州海事局、交产集团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进一步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加快推进《泰州港总体规划》报批工作,力争在2023年底前,获得省政府批准。完善以沿江港口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的“多规合一”规划体系,绘制“一张规划蓝图”。研究制定促进沿江港口高质量发展的扶持措施,支持泰州港加快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港口基础设施能级

5.全面推动港口码头提档升级。着力优化码头结构,重点围绕码头设施深水化、大型化建设,推动港口码头全面提档升级。大力提升5万吨级及以上深水泊位占比,通过实施改扩建提高码头靠泊等级,实现江阴大桥下游码头具备常态化接卸10万吨级及以上开普型船舶能力,泰兴、高港部分码头具备常态化接卸7.5万吨及以上船舶能力,进一步发挥12.5米深水航道功能。全面梳理已建码头靠泊能力,通过靠泊能力论证和减载靠泊等方式挖掘码头潜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泰州海事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推动码头专业化改造。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的方式推动码头专业化改造,重点推动从事煤炭、矿石、粮食等干散货运输的件杂货泊位、通用泊位和多用途泊位升级改造为专业化散货泊位,积极推进集装箱码头建设和改造,提高作业效率、降低环境风险。(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泰州海事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加快建成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选取合适水域建设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配套污染物接收、燃油物料供应、船民服务、应急救助待命等服务功能,满足抵港锚泊船舶和广大船民的生产生活需求。到2025年,建成泰州市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泰州海事局、交产集团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港口集疏运体系

8.完善疏港公路建设。到2025年,常泰长江大桥北接线、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北接线、232省道靖江段建成通车,泰州至常州高速公路开工建设,各港区及过江通道之间的互联互通水平和集疏运效率显著提升。远期规划建设靖澄过江通道连接线、江阴第三过江通道连接线、张靖过江通道连接线等项目,进一步完善港口公路集疏运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完善疏港航道网络。加快推动实施兴东线航道整治工程,完善通江达海的航道网。加快推进支线航道定级论证研究工作,优化内河航道网络结构,解决沿河重点企业和园区的水运需求。围绕构建“三横两纵”(“三横”:新通扬线、古马干河、如泰运河,“两纵”:引江河、姜十线)内河疏港航道体系,加快研究姜十线改线方案。推动八圩专用航道建设,与福北水道上下衔接,实现泰州港各港区的通航条件、竞争优势等大幅提升。2023年,完成支线航道定级论证研究工作,确定纵向疏港航道线路方案。到2024年,完成兴东线航道整治工程前期工作和八圩专用航道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深入研究疏港铁路建设可行性。加大市场需求调研力度,对货种、流量、流向、运距、经济效益和建设方案等进行深入分析论证,根据泰州港铁路专用线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研究结果,适时开展铁路专用线建设。远期根据《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关于重要港区集装箱作业区集疏运方式配套的相关要求,推动打造公铁水多式联运中心。2023年,完成泰州港铁路专用线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研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建设高水平现代化港口

11.推进效益低下的港口岸线整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安全、有序发展,整合存量岸线,提高岸线利用效率和效益,促进港口可持续发展。梳理资源效益低下、利用粗放、港口规划外的项目,制定推动港口岸线整合提升工作方案。高港港区重点推动部分通用泊位专业化发展,通过整合优化、调整货类,提升岸线利用水平;泰兴港区重点推动部分化工码头整合优化、开放公共服务,鼓励部分效益不佳的船舶工业码头进行整合,推动部分建港条件不好的岸线退出港口岸线;靖江港区重点推动部分小、散、乱码头及空间利用矛盾突出的项目退出港口岸线,整合形成规模化、专业化大宗散货中转基地。到2025年,基本实现泰州港港口岸线的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和绿色安全利用,打造江苏沿江港口高质量发展标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交产集团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2.打造绿色港口。持续深入推进港口船舶污染物防治,推动全市具备条件的规模以上干散货码头建设封闭式料仓和封闭式皮带廊道,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组织开展新一批绿色港口争创工作。推进码头岸电设施、船舶受电设施建设(改造),加快形成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常态化,规范建设港口码头粉尘防治设施,实现粉尘在线监测覆盖率100%、系统正常使用率100%、异常数据通报率100%。打造绿色港口现代化示范项目,推进LNG加注站、接卸站项目建设,满足区域LNG运输需求,融入“气化长江”工程,助力长江生态保护。2023年,新增星级绿色港口2家。到2025年,建成泰兴化学品船舶洗舱站。(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泰州海事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打造智慧港口。推动港口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港口运营管理数字化升级,建设并推广应用泰州港航一体化信息系统,支持靖江建设长江北岸专用水道港航一体化综合调度指挥中心。推动智慧港口示范性工程建设,打造江苏省煤炭物流靖江基地智慧港口、靖江兴旺物流智慧港口、泰兴港智慧港口等一批示范项目,在此基础上形成建设指南和标准规范。到2025年,上述智慧港口示范项目全面建成,建设运营经验在泰州港逐步推广。(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大数据局、泰州海事局、交产集团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4.打造平安港口。提升港口设施保安能力,加大安全设施建设维护力度,推进建立港口危险货物监管平台,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泰州沿江港口应急设备库。督促港口企业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物资配备,针对各类事故制定处置方案并定期演练。“十四五”期间,港口生产性安全事故率明显下降,港口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平稳。(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应急局、交产集团、泰州海事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港产城一体化发展

15.打造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推广“港口+物流基地+交易中心”发展模式,依托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打造并做大泰州港煤炭中转基地和矿石中转基地,拓展煤炭、矿石贸易功能,形成长江经济带煤炭、矿石综合交易中心;依托泰兴港区七圩作业区砂石集散中心,大力发展砂石物流、贸易、加工等业务,打造长江经济带砂石交易中心;依托高港、泰兴“全国进境粮食指定口岸”,吸引更多的全国知名粮油食品加工商、贸易商入驻,发展粮油加工、贸易等业务,打造粮食交易中心。2023年,煤炭、矿石、砂石、粮食交易中心全面启动建设,到2025年,交易中心全面建成并投入运营,取得良好效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6.推动现有传统临港工业向高附加值转型升级。在支持优势临港产业集聚壮大的基础上,带动产业链延伸,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的临港产业体系。重点以医药高新区为核心区、泰兴经济开发区为联合区,打造国家级原料药集中生产基地;巩固提升靖江全国最大的民营造船基地和国家级船舶出口基地地位,建设江苏省船舶产业技术研究院,大力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的“两高”船型研发建造产业;依托泰兴经济开发区,推动基础化工向高端精细化学品发展,延伸发展战略新材料、日用化学品,打造世界级精细化学品产业基地;依托粮食物流产业园,发展粮食中转集散、储备、粮油精深加工产业,打造粮油江海联运及精深加工产业化集聚基地。到2025年,形成更高层次、更高质量的临港产业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7.科学布局引进新型重大优质临港产业项目。围绕泰州产业布局,聚焦大健康产业、海工装备和高技术船舶产业、汽车零部件和精密制造产业、化工及新材料产业、光伏和锂电产业等特色产业,实施产业链精准招商,吸引新型重大优质临港产业项目落户可开发岸线区域,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延伸产业链,实现产业集聚。到2025年,高港港区永安作业区2.2公里岸线区域引入一批优质重大项目落户,并初步形成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8.建设区域航运中心。依托泰州港作为大宗散货转运枢纽的优势,积极拓展现代航运服务功能,打造服务长江经济带、面向国际的泰州航运中心。大力发展航运经济,在完善造船、修船、拆船、船舶配套等服务的基础上,拓展提供船舶评估、鉴证、经纪、勘验、支付等增值配套服务;加大对管理水平先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大型航运企业招引力度,鼓励外来航运企业在泰州注册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鼓励现有航运企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航运企业兼并重组,培育、发展和整合一批总部企业。加快推动航运服务业集聚,建设航运服务中心,整合海关、海事、边检、海事法院、港口管理等部门(单位)职能,打造集政务服务、口岸通关、航运交易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扩大船舶代理、货运代理、船舶供应等基础航运服务业规模,积极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大力发展航运金融、保险、信息、法律、交易、咨询、海事仲裁等高端航运服务业,吸引国内外各类知名航运服务企业、航运组织和功能性机构在泰州集聚。到2025年,初步建成以提供大宗货物集散和航运服务为主的区域航运中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泰州海事局、交产集团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

19.推动码头对外开放。有序推动码头对外开放,进一步增加对外开放码头数量,缓解对外开放码头泊位紧张的压力,提高口岸承载能力,为开放型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每年制定码头开放计划,组织开展码头对外开放评审和验收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泰州海关、泰州边检站、泰州海事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加快引航站建设。加快建设长江引航中心泰州引航站,支持长江引航中心靖江引航站发展,优化引航服务流程,加强引航技术和服务能力建设,助力泰州开放型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泰州海关、靖江海关、泰州边检站、泰州海事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1.完善集装箱航线网络。拓展内外贸航线航班,利用到上海港的外贸内支线解决远洋运输需求,与知名航运企业及长江中上游港口深化合作,力争布设近洋外贸直达航线;在现有内贸支线的基础上,重点推动开辟到华南、华北地区沿海港口的内贸集装箱直达航线。增加航线运力,整合货代、驳船资源,通过码头、货代、船公司的多方合作,集中货源开行泰州至上海每日班线,推动航班与货源紧密衔接。确保现有外贸航线稳定高效运营,进一步满足客户需求。推进港港合作,在壮大我市港口集装箱运输体量、具备谈判合作实力的基础上,推动与江苏省港口集团、上海港、太仓港、宁波-舟山港等开展战略性合作,吸引其在泰州进行班轮挂靠、布设航线。(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泰州海事局、交产集团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2.打造特色服务平台。深入推进通关一体化、便利化,加大“电子口岸”建设投入,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依托保税物流中心(B型),为产业发展提供保税仓储物流、分拨加工等业务。依托泰州综保区,推动中国(泰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跨越式发展,打造辐射华东地区的跨境电商保健食品进口示范区和引领区。积极探索申报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加快形成覆盖汽车进口、销售、报关、代理、物流运输等各环节的高附加值产业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泰州海关、靖江海关、泰州海事局、泰州边检站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港口管理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泰州港发展重大事项,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问题,推动港口高质量发展相关重点举措落地。

(二)强化要素保障。强化政策保障,市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要在工程用地、规划建设、投资融资等方面优先给予政策支持。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国家、省在节能减排、港口转型发展等方面的资金扶持,并完善市级扶持政策。

(三)密切联动协作。市级相关部门要立足各自职能密切配合、积极支持、主动服务沿江港口高质量发展,沿江各市(区)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四)严格督促检查。对照工作任务,健全动态跟踪评估机制,分析评估港口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落实情况。将港口高质量发展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加强督查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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